信息公告

  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    发布者: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作者:摄影:来源:社会学院发布时间:2014-09-26浏览次数:799

    按照我校《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办法》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接收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。

    一、招生计划

    我院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:
    030300 社会学(一级学科):11人
    120401 行政管理:5人
    120404 社会保障:5人
   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:2人
    035200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:13人

    二、考生报名

   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http://yz.chsi.com.cn/),填写个人信息,并申报相关专业

    三、复试通知

    复试通知在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http://yz.chsi.com.cn/)上发布或电话通知,考生须在收到“复试通知”24小时内予以确认,不予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复试时间待定,学院在发放“复试通知”时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。

    四、复试材料

    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、本科学习成绩单(加盖公章原件)、外语等级 考试证书;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。

    五、资格审查

    所有考生需携带以上材料进行复试资格现场确认,复试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直接取消复试资格。资格审查在复试开始前进行,具体时间由学院在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http://yz.chsi.com.cn/) 上发布或电话通知。

    六、复试形式及内容

    1、复试形式:面试
    2、复试内容及分值(满分100分):外语口语交流能力(10分),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(90分)。

    七、录取原则

    因招生名额有限,遵循“先申请先审核,择优录取,录满即止”的原则。同一批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额满即止。面试成绩不合格者(低于60分)不予录取。面试通过后,学院发放“待录取通知”;申请者在收到“待录取通知”24小时内登陆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http://yz.chsi.com.cn/) 予以确认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  八、其他

   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。

    电话:021-64252698

    邮箱:shfdw@ecust.edu.cn

    办公室:第五教学楼408室

    华东理工大学
  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
    2014-9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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